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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老板没兴趣交朋友,你最好给我站住,要不然我不客气了。”

        听到对方的语气变得严厉起来,程煜也没打算能客客气气的问出克拉伦身在何处,干脆把枪直接拔了出来,一步抢上前去,直接就指向了对方的胸口。

        此时,纵然这间只有一个硕大泳池的房间里依旧雾气昭昭且只有一点点光亮,但并不妨碍那人看到指向自己的枪口,同时也看清楚了彼此的脸。

        那人大概看出程煜这张脸不可能是泰国人,甚至不是南亚人,南亚人很少有这么白的。被枪口指着肯定会有些紧张,但程煜也看得出来,这个人似乎并没有足够的紧张,这大概就是大老板手下人的素质了吧?跟刚才那个赌场里的人不可同日而

        语。估计,这家伙也不是第一次被人用枪指着了。不过对面那人也能看出程煜不是什么善男信女,更不是仗着自己有枪就觉得万事无忧的蠢货,那种人,都是用枪直接顶在对方的脑袋上,却不知道对方只需

        要轻轻一偏头,一掌就能劈掉他手里的枪。程煜的枪口距离他有超过一条胳膊长短的距离,并且指的是他的胸口处,这样程煜只要开枪,哪怕枪法再差,至少也能命中对方的身体某个部位,不至于一

        枪落空,更不至于被对方轻松的提前躲避。

        “中国人?”对方突然冒出了一句粤语,大概是看程煜的长相进行的判断。程煜不是大湾区的,但程煜在洛杉矶的时候,因为经常会需要去唐人街,而在美国的唐人街,华人之间主要的语言其实是粤语,哪怕洛杉矶的唐人街是全美

        国唐人街里使用普通话最多的地方,但也依旧有很多老移民及其后裔之间是使用粤语交流的。

        因此,程煜还真是能听懂粤语,并且能大差不差的说上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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