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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煜见状,也便拉住门把手,就准备关上房门。可就在房门即将被关闭的时候,程煜却仿佛突然意识到什么,他猛然转头朝着房间里跑去,三两步就蹿进了卧室,他终于想起来,自己之前觉得有点不协调

        的地方在哪里了。

        在床上。

        那是一张两米乘两米三的大床,不止陈宇的客房,每间客房都一样。程煜之前看到的那张床,是有半张床的被子被掀开了,但是底部的被脚却并没有被从床垫和床架之间抽出来,这换成其他任何人都不算奇怪,但陈宇的身高有一米九八,他如果正常躺下,脑袋枕在枕头上,那么他的头顶距离床头就差不多得有个二十多公分的距离,那么他的脚就很接近这张床床脚的边缘了。而且,人躺着的时候,脚掌不太可能像是站立的时候那样,跟小腿呈近九十度的角度,通常会因为重力的缘故自然的向前倾斜。以陈宇那双至少四十六七码的大脚,他

        躺在两米三的床上,哪怕头顶着床头,脚掌自然伸直的时候,脚尖恐怕也几乎就在床脚的边缘了。

        这也就是说,陈宇只要躺在这张床上,他就很难不将被脚从床垫下边抽出来,因为那样会很不舒服。

        短时间或许可以,因为他可能是侧躺着并且蜷缩着腿,但他总要翻身吧,一旦平躺,他的脚就会很难受。作为一个身高高达一米九八的人,陈宇应该在很早之前就适应了这样的状况,所以,他住酒店应该就会养成一个习惯,那就是上床之前必然会把被脚从床垫

        下边抽出来。

        这是一个思维误区,程煜自己无需这样的习惯,虽然有时候也会因为躺的太靠下而觉得不舒服,但多数时候,他并不会遇到这样的情况。

        所以他当时没想到这一点。可陈宇却绝对不会有这样的失误,因为他不把被脚抽出造成的结果就是他的脚尖会很难受,这就是一个大个子和一个普通身材的人类行为模式上的典型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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